垂径定理(3)垂直于弦的直径平分这条弦,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。
一条直线,在下列5条中只要具备其中任意两条作为条件,就可以推出其他三条结论。称为知二得三(知二推三)。
垂径定理图示如图 ,在⊙O中,DC为直径, AB是弦,AB⊥DC于点E,AB、CD交于E,求证:AE=BE,弧AC=弧BC,弧AD= 弧BD
证明:连接OA、OB分别交⊙O于点A、点B
∵OA、OB是⊙O的半径
∴OA=OB
∴△OAB是等腰三角形
∵AB⊥DC
∴AE=BE,∠AOE=∠BOE(等腰三角形三线合一)
∴弧AD=弧BD,∠AOC=∠BOC
∴弧AC=弧BC
原本命题,其中CD垂直于直线AB推论一:平分弦(非直径)的直径垂直于这条弦,并且平分这条弦所对的两段弧。
几何语言:∵DC是直径,AE=EB
∴直径DC垂直于弦AB,劣弧AD=劣弧BD,弧AC=弧BC
推论二:平分弦所对的一条弧的直径垂直平分这条弦,并且平分这条弦所对的另一条弧。
几何语言:∵AE=BE,弧AD=弧BD
∴CD垂直平分AB,弧AC=弧BC
推论三:在同圆或者等圆中,两条平分弦所夹的弧相等。
垂径定理(3)欧几里得(古希腊数学家 希腊文:Ευκλειδης. ,公元前330年~公元前275年,)几何原本第I卷中的第12个命题实际即为垂径定理,这可能是最早的有关于垂径定理的记载。
垂径定理是圆的重要性质之一,它是证明圆内线段、角相等、垂直关系的重要依据,也为圆中的计算、证明和作图提供了依据、思路和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