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,设立曲靖市水务局。
张晓芬曲靖市水务局局长[1]
高华周 曲靖市水务局副局长[2]
陈志宏 曲靖市水务局副局长
俞富生 任曲靖市水务局调研员
李少堂 曲靖市水务局副调研员
张 能 曲靖市水务局副调研员[3]
(一)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,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,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。坚持节水优先和保护优先,加强水资源、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。
(二)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。组织拟订本地区水资源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组织拟定全市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。管理指导水库、电站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。
(三)统一管理水资源。负责生活、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。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。组织实施取水许可、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。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。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,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。
(四)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。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。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,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。
(五)负责节约用水工作。落实节约用水政策,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。
(六)负责水土保持工作。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,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、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。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。
(七)组织指导水利设施、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、保护与综合利用。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。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、开发、保护和修复。配合做好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,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,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。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。
(八)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。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。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,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。开展水利科技工作。指导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建设市场质量监督工作,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、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。
(九)负责农村水利管理与改革工作。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。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城镇供水工作,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。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。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、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。
(十)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,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、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和防洪、防旱应急水量调度。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。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.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。承担抗旱、蓄水、江河治理、水毁工程修复等有关工作。
(十一)完成省水利厅、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(十二)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曲靖市交通运输局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。曲靖市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、河势稳定、堤防安全负责,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,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。由曲靖市水务局牵头,会同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曲靖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,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,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,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。
根据上述职责,曲靖市水务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(正科级)。
(一)办公室(离退休人员办公室)
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保密、档案、机关制度建设、信访、信息、宣传、政务公开、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,承担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工作委员会和局党委日常工作。
(二)组织NT: 28pt">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、人事等工作,负责对局管干部的考察和管理工作,做好党务工作。
(三)规划计划科
拟订水利战略规划,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、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。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。负责计划管理和水利统计,负责水能资源信息系统建设、全市农村水电的统计和信息化工作。
(四)水政水资源科(曲靖市节约用水办公室)
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、水资源有偿使用、水资源论证等制度,承担水资源调查、评价和监测工作,指导水量分配、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,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,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、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、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,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,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。
(五)资产财务科
编制部门预算,负责机关财务工作,指导、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,承担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,提出有关水利价格、收费、信贷的建议。
(六)监督检查科(曲靖市水务局安全生产办公室)
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,承担水利资金使用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,对各单位执行水行政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(七)水土保持科(曲靖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)
组织协调水土保持工作,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工作;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、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;负责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,指导并监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;承担曲靖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(八)农村水利科
负责农村水利的管理和改革,制定有关规定和标准;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(冬春修),负责农村水利、机电排灌站、堤坝、闸,乡、村供水、农村饮水、旱地水浇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;指导农村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。
(九)曲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
组织、协调、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,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;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;指导、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;组织协调干旱、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,负责洪泛区、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。拟订管理和保护河道、水库等水域、岸线、河(湖)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;组织指导河道、水库管理范围的划定、确权、定界工作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、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。
(十)建设管理科
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,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,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开工审批、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,指导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。